伪满洲国为君主政体。满洲国的行政机构为国务院,其首长为总理。国都为新京(即长春)特别市。 皇帝之下分成四府二院二局,四府为尚书府,宫内府,祭祀府,参议府;二院为立法院,国务院;二局为审计局,各外局。国务院之下又分成各委员会,总务厅及兴安局。总务厅为满洲国政务中枢,有军事部(军事顾问部),民生部(禁烟总局)、文教部、外交部、司法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厅),实业部(后拆分为兴农部和勤劳部)、交通部(邮政总局)、财政部(后为经济部)、厚生部、新京特别市(首都警察厅)、各省公署(各市.县,旗公署)。各部长官为部长,但是实权掌握在由日本人担任的各部次官手中。由日本人担任的国务院总务厅长官为实际上的总理。总务长官由驹井德三担任,继任者为星野直树和武部六藏。各部的日本裔次官每周二举行聚会,商讨并决定国家政策和各种具体事务,被称为“火曜会”。
满洲国的立法机关称立法院,首任立法院长为赵欣伯。实际上的立法权掌握在关东军手中。满洲国没有成文宪法,而是由各项专门法律来替代宪法。咨询机关称参议府,其首长称议长。首任议长由臧式毅担任。满洲国的最高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首任最高法官是林棨。最高检察厅长为李盘。宫廷机构为宫内厅,长官为熙洽。
满洲国国旗是五色旗,据1933年2月24日公布的满洲国国务院布告中所示,五色旗中,青色代表东方,红色代表南方,白色代表西方,黑色代表北方,黄色代表中央,寓意以中央行政统御四方。后来也解释为“红、蓝、白、黑、满地黄”象征满、汉、和、朝、蒙五族协和。国歌为大满洲国国歌。
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是侵华日军利用蒙古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在中国蒙古地区炮制的伪政府。1937年10月28日,在日本的授意下,第二次蒙古大会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召开,宣布成立“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日本方面指定云王(未到会)为自治政府主席,德王为副主席。政务院下设总务、财政、保安三部,陶克陶、吉尔嘎郎、王宗洛分任部长。吴鹤龄任参议会参议长,日本最高顾问是金井章二。1938年3月,云王病逝。7月,德王又主持召开第三次蒙古大会。会议推选德王继任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主席(仍兼政务院院长),李守信继任副主席。政务院之下又增设民政、畜产二部,由王宗洛改任民政部部长,雄诺敦都布接任保安部部长,郭尔卓尔扎布任畜产部部长。后来又增设交通、教育、司法等部,由于兰泽、金永昌、补英达赉分任部长。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下辖察哈尔(不含察南)、绥远二省日本占领区。德王将归绥县城恢复蒙古旧称,汉文写作厚和豪特,升格为市,作为政府驻地,包头也一并升格为市。又将原归化城土默特旗和察右四旗地域各旗县合并新设巴彦塔拉盟。各盟统一设立盟公署,正式建成一级地方行政建置。行政区域重新调整后,伪政权下辖锡林郭勒、察哈尔、伊克昭(实只占一小部分)、乌兰察布、巴彦塔拉五盟和包头、厚和豪特二市。
1937年11月,日本侵略者为便于对察、绥、晋北统一实行殖民统治,指使蒙、察南、晋北三个伪政权派代表签订协议,在张家口成立了蒙疆联合委员会。其职能为处理三政权有关“产业、金融、交通及其他重大事项”,金井章二任代理总务委员长兼最高顾问,凌驾于三伪政权之上,控制了经济、交通等命脉。1939年4月,日本驻军又宣布德王为联合委员总务委员长。同年9月,日本不顾德王的反对(不愿与汉族伪政权合流),将三个伪政权正式合并为驻张家口的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德王任主席,察南、晋北伪政权首脑于品卿、夏恭任副主席。金井章二仍为最高顾问,参议长、蒙古军总司令仍分别为吴鹤龄、李守信。政务院长为卓特巴扎普(后由吴鹤龄继任),补英达赉、松津旺楚克等分任最高法院院长、民政部部长等职。原察南、晋北辖区改为与盟平行的政厅。同时,仍沿用成吉思汗纪元,只是将政权旗帜改为红(赤)蓝黄白四色七条旗,红色居中象征日本,取“以日本为中心,大同协和汉、蒙、回各族”之意,进一步显露了伪政权的傀儡性质。
蒙疆政权的所有重大决策,均须经日本驻蒙军司令官批准。军政机构之外,蒙疆各地还普遍设立警、宪、特组织,推行保甲连坐制度,对各族人民实行法西斯殖民统治。在经济方面,蒙疆地区的金融、交通运输、邮电、资源开发和土畜产贸易等命脉,均由日资公司或日本人操纵控制的官办公司、机构垄断经营。随着战争的延长、扩大,军事开支增加,日本帝国主义进一步加重搜刮沦陷区人民。在蒙疆地区强制推行种植和低价收购鸦片的政策,强令低价收购农牧产品并严禁贸易交换和输出,甚至严令禁止食用大米、白面,定量配给掺假、发霉的"杂合面"。在文化教育方面,则极力灌输亲日意识和奴化思想,并推行民族分化政策,蒙古族学校只准学习日文、蒙文,不准学习汉语文等等。
1940年汪精卫在南京建立伪国民政府之后,日本又指使伪蒙疆政权与汪伪政权签订协议,蒙疆承认汪伪为继承“正统”的新中央政府,汪伪承认伪蒙为高度自治的地方政权。1945年,日本侵略者投降,蒙疆政府垮台。

汪精卫在南京成立了伪国民政府